申报承诺:
1. 所有办理借考的考生均是本校在册在读学生。没有非本校学生。
2. 考生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修完规定的四个学期(六个学期)的英语课程,符合报考资格。
3. 本校由教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并认真准确地采集考生报名信息。
4. 负责对本校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。
5. 努力为考生服务,不多收费,保证考生安全。
6. 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,我校将根据有关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。
7. 自觉严格遵守省教育考试院考试管理规程要求。
(随附的报考考生名单(盖校章)及报考考生招生名册(复印件)。)
注: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文件。本表一式三份,省教育考试院、申报单位、借考考点各一份。
申报单位校领导意见:
校长签字: (公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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